太医院院判
元、明、清代医官职称。明、清两代,院判的职位仅次于院使。元代于1322年(至治二年)设院判2人,官阶正五品。
元、明、清代医官职称。明、清两代,院判的职位仅次于院使。元代于1322年(至治二年)设院判2人,官阶正五品。
书名。8卷。清·黄凯钧撰。刊于1812年。计有《一览延龄》、《橘旁杂论》、《上池涓滴》、《肘后偶钞》、《证治指南》、《药笼小品》等6种。本书以笔记的形式,记录了作者在辨证治疗、辨药等多方面的心得,内容
泛指体内细小的骨骼,如腕骨、跗骨等。
见《药材资料汇编》。为藏青果之别名,详该条。
证名。见《审视瑶函》。即目昏,详该条。
见《贵州民间药物》。为大丁草之别名,详该条。
见医述条。
五音之一。肾音羽,其音柔细尖利,沉而深。
古病名。指湿温误治的重症。《伤寒类证活人书》卷六:“两胫逆冷,胸腹满,多汗,头目痛苦,妄言,此名湿温也,……其脉阳濡而弱,阴小而急,治在太阴。脾属土主湿,不可发汗,汗出必不能言,耳聋,不知痛所在,身青
病名。见《证治准绳·杂病》。指黄疸之湿邪偏重者。《医学入门》卷五:“湿黄湿胜,色黄而晦,大便润利。又湿病与黄病相似,但湿病在表,一身尽痛,黄病在里,一身不痛。”如证见小便不利,四肢沉重,似渴不欲饮者,
见《贵州民间药物》。为千层塔之别名,详该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