杂病证治类方
见类方准绳条。
见类方准绳条。
见世补斋医书条。
病证名。出《诸病源候论》卷四十二。指妇人怀孕三月以内,由于肾虚、血虚、气虚、血热、郁怒或外伤、药物中毒等因,伤及冲任,或冲任不固,胎元失养,以致妊娠中断,胎儿未成形而坠下。《医宗金鉴·妇科心法要诀》:
脉象之一。脉来如波涛汹涌,来盛去衰。《脉诀汇辨》:“洪脉极大,状如洪水,来盛去衰,滔滔满指。”多主热邪盛。热病伤阴,阴虚于内,阳盛于外,则脉亦洪,但应指有力。
又名胎证、胎中病。指婴儿满月以内有病者(元·朱震亨《幼科全书》)。也指小儿周岁以内有病者(《幼科发挥》)。多由胎禀不足,或儿母妊娠时调摄失宜以及胎毒等引起。文献所载胎寒、胎热、胎肥、胎弱、解颅、五软等
病名。系指咽喉肿起,闭阻疼痛,汤水难咽,呼吸不利,甚则呼吸迫促欲毙者。多由痰火邪毒炽盛,上炎于喉所致。《幼幼集成》卷四:“咽中结核,不通水谷,危困欲死。用百草霜以蜜和为丸。”参见喉闭条。
病名,鼻漏证之因风邪而发者。《外科启玄》卷七:“二曰风漏,其孔内痒甚是也。”
见温热论条。
出《脉经》。即双胎,详该条。
【介绍】:元代医家。选《孙允贤医方集成》,并附入《济生拔萃》、《宣明论》等方,题名为《类编南北经验医方大成》,10卷。
指津液。包括水份及营养精微。《素问·经脉别论》:“饮入于胃,游溢精气,上输于脾,脾气散精,上归于肺,通调水道,下输膀胱,水精四布,五经并行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