证名。见《千金翼方》卷十一。指视力丧失,盲无所见。详目盲条。
见《儒门事亲》。小儿啼哭,弥日不休,而面容惨淡,声气哽塞,双目泫然者。《证治准绳·幼科》:“悲哭者,肺之声,泪者,肝之液。”因儿情志有所挫伤,或乳母怒火遗热于肝,肝火犯肺,故令悲哭而声泪俱下。
症名。系指口内麻木不仁。常见于其他一些全身性疾病。《血证论》卷六:“口麻是血虚。”治宜补血养血。可选用四物汤、归脾汤等加减。或结合全身情况辨证施治之。参见口不仁条。
见世补斋医书条。
病证名。①悲极气噎,哭不成声音,称失声。②禁不住发出了声音,脱口而出者,也称失声。③即失音,例如《秘传证治要诀及类方》卷十:“有声音不出之人,服冷剂愈失声。”参见瘖、喉瘖等条。
中药炮制法之一。将药材用湿润面粉包裹,在炒热的滑石粉锅内煨至外皮焦黄色为度;或层层隔纸加热,以除去部分油分。如煨木香等。
正骨器械。见《医宗金鉴》卷八十七。又名竹箍。用于髌骨骨折及错位的固定。用竹或铁丝编制,或用橡皮制成。形状为较髌骨稍大的圆圈,并带四个“小足”,用纱布缠裹。用时将圈套于整复后髌骨的周围,缚于腘部垫的木板
【介绍】:见陈桷条。
【介绍】:见顾金寿条。
见《本草正》。为牡丹皮之简称,详该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