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代医官职称。系翰林医官院之最高官职,共2人,掌管全院工作。参见翰林医官院条。
【介绍】:见汪祝尧条。
见《上海常用中草药》。为鸡眼草之别名,详该条。
《疡医大全》卷三十六方。石灰、韭菜各适量。合同捣成饼,候干碾细,每用少许敷患处。治跌打破损出血。
解剖名。见《银海精微》。即眼睑。详该条。
音义同“燕”,烧灼的意思,指火针或用火烧灼等一类治疗方法。《灵枢·病传》:“或有导引行气、乔摩、灸、熨、刺、焫、饮药之一者,可独守耶?将尽行之乎?”
见《滇南本草》。为橙皮之别名,详该条。
【介绍】:见张筱衫条。
十二经别之一。原称手太阳之正。《灵枢·经别》:“手太阳之正,指地,别于肩解,入腋走心,系小肠也。”在肩关节部从手太阳小肠经分出,进入腋窝,走向心脏,联系小肠。
指纹红而娇艳,主寒证(见《四诊抉微》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