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热法
详清法条。
详清法条。
证名。见《不居集》卷十三。多因饮食太饱,或中气失调,邪热在中,迫血妄行所致。治宜清热凉血,药如犀角、地黄、丹皮、甘草、玄明粉之属。亦有饮食过饱,胃中寒冷不能消化,食物与气上冲,伤裂胃口而吐血鲜红或紫黯
《妇科玉尺》卷一方。龟板(醋炙)、黄芩、白芍药、椿根白皮各一两,黄柏(蜜炙)三钱。为末,炼蜜为丸,淡醋汤送下。治素日瘦弱,阴虚火旺发热,月经过多不止者。
指食积而兼寒热的证候。《证治准绳·幼科》:“小儿食积者,因脾胃虚寒,乳食不化,久而成积。其证至夜发热,天明复凉,腹痛膨胀,呕吐吞酸,脚冷肚热,喜睡神昏,大便酸臭是也。有前证而兼寒热者,名曰食积寒热。若
【介绍】:见叶文龄条。
即苦寒清热。详该条。
即月经。详该条。
病名。见《医宗金鉴》卷八十八。臑骨即肱骨,指肩关节脱臼后肱骨头离位,明显突出。证治详肩胛骨出条。
劳复证之一。《诸病源候论·温病劳复候》:“谓病新瘥,津液未复,血气尚虚,因劳动早,更生于热,热气还入经络,复成病也。”参见劳复、气虚劳复、阴虚劳复条。
病证名。《仁斋直指方》。指黑睛翳如碎米、真珠者。详翳条。
见《产宝百问》。即恶阻。详该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