①出《本草衍义》。为水菖蒲之别名。②出《神农本草经》。即石菖蒲。各详该条。
见《福建民间草药》。为白毛藤之别名,详该条。
病证名。出《证治准绳·杂病》。《审视瑶函》:“此症生于风轮,从上边而下,不论厚薄,但在外色白者方是。若红赤及变症,非本病也。……因其自上而下,如帘垂下,故得其名。”参见赤膜下垂条。
又称透热转气。适用于热性病邪初传入营分的治法。热邪初入营分,症见身热夜甚、口渴或不渴、心烦不眠、时有谵语,或斑疹隐隐,舌绛而干、脉细数。治法宜于清营解毒之中,配以清气分之药,引邪出气分,从外而解。可用
①《丹溪心法》卷四方。生地黄、熟地黄、玄参、石斛各一两。为细末,炼蜜为丸。治眉眶痛。②《审视瑶函》卷五方。川牛膝(酒制)、石斛、枳壳、防风各六两,生地黄、熟地黄各一斤半,杏仁、羌活各四两,菊花一斤。为
病证名。指气机郁结不舒所致的吐血。《医贯·血症论》:“但郁之一字,不但怒为郁,忧为郁,怒与忧固其一也。若其人素有阴虚火证,外为风寒暑湿所感,皮毛闭塞即为郁。郁则火不得泄,血随火而妄行。郁于经络,则从鼻
指小儿心神受到拂逆而致的精神神经症状。《古今医统》:“小儿随其心性,不可触逆;凡有所爱之物,不可强直取之。心神所好,若不遂欲,心气解散,神逐物近,不食不言,神昏如醉,四肢垂軃,状如中恶者,称为物触。”
痧证之一。指患痧兼有入水即吐者。《痧症全书》卷中:“吐痧,汤水入口即吐,研伏龙肝泡水澄饮即定,药亦以此水煎,用金四方。”
病名。麻风病的一种类型。见《诸病源候论》卷二。多由恶风侵袭皮肤血分之间,郁遏化火,耗伤血液,或由接触传染所致。临症初起皮肤变黑,发若隐疹,痒如虫行,继之则手足麻木,针刺不痛,目视物如垂丝状,心中常惊恐
即劳倦。详该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