病证名。即中马毒,详该条。
证名。指肘部或肘前、后有发热感觉。《灵枢·论疾诊尺》:“肘所独热者,腰以上热;……肘前独热者,膺前热;肘后独热者,肩背热。”《类经》五卷:“肘前,内廉也,手三阴之所行,故应于膺前;肘后,外廉也,手太阳
病名。是指服用过量乌头、附子、天雄而见中毒症状者。见《千金要方》卷二十四。中毒轻者症见口唇、四肢麻木,头晕,言语不清,视力模糊。重者心率加速,心律不齐,血压下降,突然抽搐,紫绀,昏迷,甚至死亡。治疗宜
体,指实体或实质;用,指作用或机能。肝为藏血之脏,血为阴,故肝体属阴。肝主疏泄、升发,内寄相火,又主管筋的活动,病变时容易动风化火,其作用属阳。故有此说(见《临证指南医案·肝风》)。
证名。指热汗。《景岳全书·杂证谟》:“阳汗者,热汗也。……阳证自汗或盗汗者,但察其脉证有火,或夜热烦渴,或便热喜冷之类,皆阳盛阴虚也。宜当归六黄汤为第一,保阴煎亦妙。其或阴分虽有微火而不甚者,宜一阴煎
【生卒】:约540~630【介绍】:隋唐间名医。常州义兴(今江苏宜兴)人。以专长治疗骨蒸病(结核病)而著名。他诊治疾病重视切脉识病,批判那种“不能别脉,莫识病源,以情臆度,多安药味”的医生。据载陈国柳
病名。出《素问·气交变大论》。症见口腔之唇颊等处粘膜,出现圆形或椭圆形淡黄色或灰白色之小点,单个或多个不等,周围红晕,表面凹陷,局部灼痛,反复发作,饮食吞咽有碍。《医贯》卷五:“口疮上焦实热,中焦虚寒
即激经。《证治准绳·女科》:“大抵妊娠经来不多,而饮食精神如故,六脉和缓滑大无病者,血盛有余也,儿大能饮自不来矣。”
出《诸病源候论》卷四十五。指六岁以下的小儿。
房室劳伤、感染及孕育过频,伤及冲任二脉所引起的病证。冲为血海,任主胞胎,与肝、肾、气、血关系密切,二脉损伤则见月经不调、小腹疼痛、腰痠、崩漏、习惯性流产或不孕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