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(趾)甲的通称。《证治准绳》卷三:“爪甲边缘结脓,剧者爪皆脱落。”
注病之一。《诸病源候论·毒注候》:“毒者是鬼毒之气,因饮食入人腹内,或上至喉间,状如有物,吞吐不出,或游走身体,痛如锥刀所刺,连滞停久,故谓之毒注。”参见疰条。
见《广西本草选编》。为百眼藤之别名,详该条。
指妇科治疗月经病的一种法则。见《妇人良方大全》卷一。如先病而后经不调者,当先治病,病愈则经自调;若因经不调而后生病者,必先调经,经调则病自愈。
出《灵枢·经别》。指从十二经脉分出,走向体腔、头面的重要支脉。十二经别的分布特点可以用离、合、出、入四字概括,即从四肢部的本经别离(离),进入体腔(入),浅出体表(出)而上头项,然后阴经的经别归向与相
《圣济总录》卷五十七方。黄芪、肉桂、炮姜、炒芍药各一两,炙甘草、当归各一两半。为粗末,每服三钱匕,水煎服。三日次。治寒冷腹痛。
见《四川中药志》。为红马蹄草之别名,详该条。
见《浙江天目山药用植物志》。为红三七之别名,详该条。
见《本草汇言》。即麦芽,详该条。
是一部托名雷公的药物学著作。4卷(一作2卷)。作者不详。约成书于公元2世纪初。陶弘景认为本书在药物主治及品种方面较《神农本草经》有所补充。此外,还收载了一些新的药物,并论及药物的佐使相须。原书已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