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《广西中药志》。为华山矾之别名,详该条。
书名。又名《东垣先生试效方》、《东垣效验方》。9卷。金·李杲撰于1266年。计24门,分述药象及各种病证,包括饮食劳倦、心下痞、中满、腹胀、反胃,及妇人、小儿、眼鼻耳齿等病证。后为“杂方”。每门先设总
掌(或跖)与指(或趾)的阴面皮色较白,称白肉,阳面生毫毛的部位皮色较深,称赤肉。赤肉与白肉的分界处,称赤白肉际。《针灸甲乙经》:“京骨,在足外侧大骨下,赤白肉际陷者中。”
元、明、清代医官职称。明、清两代,院判的职位仅次于院使。元代于1322年(至治二年)设院判2人,官阶正五品。
书名。10卷。五代·和凝撰。约成书于十世纪。这是现存较早的有关刑法折狱(判决)的著作。书中集录历代司法判狱的典型案件,其中也附有某些法医鉴定的内容,但并非专门的法医学著作。
见《温病条辨》。即金银花,详该条。
望诊的简称。详该条。
见《中药志》。为龙牙草根之别名,详该条。
指气对血的推动、统摄和化生的作用。气为阳,是运行的动力;血为阴,是物质的基础。气行血亦行,气虚血亦虚,气滞血亦滞,脾气虚则血失统摄而溢,气火盛则迫血妄行而泄。《本草纲目》卷五十二:“故曰气者血之帅也。
见王氏医案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