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清·刘斋甫《妇科三字经》。即正产。详该条。
病名。泛指足部皮肤及趾甲以炎性、增生性为主的皮肤病。多因代谢障碍或生物、物理刺激而引起。主要有趾甲类、趼子类、足瘊子类及脚癣四种。证治详各该条。
病证名。见《医宗金鉴·妇科心法要诀》。多因肺胃虚热不尽,以致血不归经,症见经后从口鼻中出血,量少,色鲜红。治以清虚热为主。方用麦门冬汤加生地、沙参、牛膝。
【介绍】:参见吴正伦条。
针灸著作。8卷(即《医宗金鉴》卷79~86)。清·太医院编。刊于1742年。其中卷79为九针、十二经井,荣、俞、经、合、原,络穴、八会穴及经脉流注;卷80为周身骨度及各部诸穴;卷81~84为十二经及奇
病证名。出明·秦景明《幼科金针》。为麻疹后久咳不止,肌肉削瘦的病证。多由病儿胎禀不足,麻毒深重,热久伤津所致。多见于麻疹之后,热留不退,发枯毛竖,肉消骨立,渐渐羸瘦。如病情迁延不愈,则见睡时露睛,口鼻
10卷。旧题清·叶桂释义。撰于1745年。作者注释《本事方》的重点是该书所记载的药物配伍、药性和归经等内容。原系稿本,1814年由叶氏曾孙叶澹安校勘原文后予以刊行。
痰证之一,即湿痰。见《不居集》卷十七。详该条。
舌淡青紫,而中有黄湿苔。为食伤脾胃,里寒实证之候。如胃脘脐周按之硬痛,或时有矢气,脉沉细者,可用温下法(见《伤寒舌鉴》)。
见《土宿本草》。为消石之别名,详该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