哺养小儿方法。见《幼幼新书》卷四。①《肘后备急方》:儿新生三日,应开腹,助谷神,碎米浓作饮,如酪,与儿大豆许,数令咽之。②《备急千金要方》:儿哺早不胜谷气,三十日后,虽哺勿多。不嗜食,强予之,复生病。
病名。《太平圣惠方》卷六十三。即恶疮。见该条。
《诸病源候论》卷四十四:“产后血气伤竭为内极七病,即旧方所云七害也。一者害食,二者害气,三者害冷,四者害劳,五者害房,六者害任(任同妊),七者害眼。皆产时伤动血气,其后虚极未平复,犯此七条而生诸病。”
元代医官职称。始设于1322年(至治二年),共2人,以协助太医院高级官员工作,官阶正四品。
消渴病之一。《类证治裁·三消》:“有虫渴,脏腑生虫,耗津液而成消渴,苦楝子汤。”
见《本草纲目》。为蜗牛之别名,详该条。
见清·赵其光《本草求原》。为橹罟子之别名,详该条。
儿科著作。清·吴灿撰。17卷。刊于1796年。本书系撮要集录多种儿科著作而成。书中对小儿病的诊治、推拿法及辨证治疗等作了概括的归纳整理。
见《本草纲目拾遗》。为睡莲之别名,详该条。
见《云南经济植物》。为黑阳参之别名,详该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