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《本草求真》。即虫白蜡,详该条。
见.《本经逢原》。即芦叶,详该条。
宋代医官职称。官阶从六品。参见翰林医官院条。
清法之一。亦称泻肝火、清肝泻火。用苦寒药物清泄肝火的方法。用于肝火上升,症见头痛眩晕、耳鸣耳聋、面红目赤、口干苦、胁痛、呕吐黄苦水、甚则吐血、急躁易怒、大便秘结、苔黄、脉弦数等。常用方如龙胆泻肝汤。
【介绍】:见徐大椿条。
病名。出《外科大成》卷二。即手心毒。见该条。
骨名。出《素问·骨空论》。即尾骶骨,详该条。
三十六黄之一。《太平圣惠方》卷五十五:“走马黄者,眼目黄赤,烦乱狂言,走卧不安,气力强壮,唯爱嗔怒,怒目高声,打骂他人,犹如癫醉。若厥逆者难治。”治用点烙法,内服竹叶汤等方。参见黄疸有关条。
四诊之一。包括脉诊和按诊,医者运用手和指端的感觉,对病人体表某些部位进行触摸按压的检查方法。检查内容,如脉象的变化,胸腹的痞块,皮肤的肿胀,手足的温凉,疼痛的部位等。把所得材料与其它三诊互相参照,从而
病名。出《外科启玄》卷六。即蠹疽,见该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