儋州
州名。唐武德五年(622),析珠崖郡地置。治所在义伦,辖义伦、昌化、感恩、富罗县地。天宝元年(742),改为昌化郡。乾元元年(758),复为儋州。宋熙宁六年(1073),改为昌化军。南宋绍兴六年(1136)废,十四年(1144),复置昌化军,领宜伦、感恩、昌化3县。端平三年(1236),改称南宁军。元代仍为南宁军,辖境依旧。明洪武初复为儋州,仍领3县。洪武十九年(1386),以感恩改属崖州。正统五年(1440)省并宜伦县。清代因之。
州名。唐武德五年(622),析珠崖郡地置。治所在义伦,辖义伦、昌化、感恩、富罗县地。天宝元年(742),改为昌化郡。乾元元年(758),复为儋州。宋熙宁六年(1073),改为昌化军。南宋绍兴六年(1136)废,十四年(1144),复置昌化军,领宜伦、感恩、昌化3县。端平三年(1236),改称南宁军。元代仍为南宁军,辖境依旧。明洪武初复为儋州,仍领3县。洪武十九年(1386),以感恩改属崖州。正统五年(1440)省并宜伦县。清代因之。
辽官名。契丹语音译。其执掌犹如宋执政左右的防閤。宋人刁约于嘉祐元年(1056)出使契丹时,曾用汉语与契丹语交杂作《北语诗》,内有“看房贺跋支”句自注:“贺跋支,如执政防阁。”
藏语音译,意为“诉讼公断机关”,亦称地方法院。原西藏地方政府掌管刑名诉讼司法的机关名。设于拉萨。建于清康熙四十九年(1710),设法官2名,均为五品俗官。下有秘书、捕快及打手等人员。一般案件由地方朗仔
藏语音译,意为“人差”。解放前四川甘孜藏族地区封建领主对农奴的一种剥削方式。原土司规定领种份地很少的※差巴(支差的人),又缺少劳力,支不起乌拉差役者,降为支此种差役,专门出人役,终年自带口粮,无偿为土
蒙古部名。清代青海辉特人专称。首领为卓哩克图和硕齐之裔。康熙(1662—1722)中,为避噶尔丹乱自准噶尔移住。初隶青海和硕特部,后以罗卜藏丹津反清,自为一部,建札萨克。袭贝子品级辅国公。归西宁办事大
见“花摆夷”(999页)。
?—528北魏末河北地区起义首领。一说系鲜卑贺葛氏(后改为葛氏)。初为怀朔镇(今内蒙固阳西南)镇将。六镇起义失败后,投依鲜于修礼。孝昌二年(526),鲜于修礼为叛将元洪业杀害,荣杀业,继续率义军作战。
见“契丹官”(1564页)。
东晋十六国时期陇西鲜卑之一支。以部落首领豆留䩭领部而得名。晋太元十四年(389),豆留䩭与叱豆浑及南丘鹿结、休官曷呼奴、卢水尉地跋等率众降西秦乞伏乾归,被授予官爵。参见“陇
藏语音译。义译为“需要的人”。解放前四川西部和西藏昌都地区农奴中的一个等级。与西藏其他地区的※“堆穷”相似,是头人或大※“差巴”的附属户。地位低于一般差巴。一般不占有份地,仅由领主或大差巴给予一小块“
?—1758清朝宗室。满族,爱新觉罗氏。圣祖※玄烨第二十一子。号紫琼道人。雍正八年(1730),封贝子,晋贝勒。十三年(1735),高宗即位,晋慎郡王。卒,谥靖。其诗清秀,尤工画,著有《花间堂载笔》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