爵名。清代宗室中爵位之一。沿袭古代武散官名。分一、二、三等,皆不入※八分。崇德元年(1636),始立此爵,时初创九等封爵,列第七。顺治六年(1649),列爵十等,位次仍旧,定镇国将军之子降封三等辅国将
旧时四川甘孜藏族地区的一个社会等级。即没有领种差地的无地户。有原来即无土地者,亦有差户失去土地地位下降或外地流落而至者。大都靠当雇工或经营小商、小手工业为生。除少部分外,依法不负担差役、粮赋。经济上受
见“内齐托音一世”(310页)。
渤海王国置。因地近涑沫江(一作粟末水,今第二松花江)而得名。为渤海三独奏州之一。州治故址皆认为在今吉林省吉林市附近(有具体说其在市北乌拉街西土城子)。辽灭渤海后,其民被迁居辽东半岛,仍以原州名置州统之
渤海王国置。为渤海十五府之一。因置于扶余族故地故名。领扶、仙2州。治扶州,故址在今吉林省农安县;也有认为在该省四平市西一面城古城,或说在怀德、梨树县一带,旧说在今辽宁开原县境或其以北地。辖境约有开原县
清代布鲁特(柯尔克孜)部落名。又称齐里克部。乾隆二十四年(1759)归附清朝。有200余户。在乌什城西北沙图卡伦外鄂斯塔勒地方游牧,通伊犁。距喀什噶尔城(今新疆喀什)300余里。归喀什噶尔参赞大臣管辖
见“二审密”(6页)。
蒙古部名。清代青海和硕特人专称。首领主要为固始汗、哈纳克土谢图,色棱哈坦巴图尔之裔。清崇德二年(1637)起相继移住,初分左右两翼,由固始汗子10人分领。左翼达延汗、鄂木布、达兰泰、巴延阿布该阿玉什。
官名。主薄系知县佐官,分掌粮马、巡捕等事。秩正九品。明代亦在少数民族地区以当地头人为土主簿,颁给铜印、敕书,赐冠带。令守土安民,进贡纳赋,奉调随官军征战。有关考核、承袭、革除、晋升、降调、品级事宜隶吏
接待质子之所。又称质宫。东汉置。安帝永初(107—113)中,鲜卑大人燕荔阳至京朝贺,因筑南北二部质馆。《后汉书·乌桓鲜卑列传》李贤注称:“筑馆以受降质”。是后,鲜卑邑落120部各遣人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