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“统军”(1785页)。
维吾尔语音译,又译帕特玛、巴特曼。①重量单位:1巴特满等于8噶尔布尔或64察拉克,一察拉克重16斤(各地不一,亦有重20斤、10斤者)。 ②容量单位:清代乾隆年间初定1巴特满合仓斛4石5斗,后改为5石
507—531北魏皇帝。528—531年在位。鲜卑元氏(拓跋氏)。献文帝※拓跋弘孙,彭城王元勰第三子。孝明帝初,以父有鲁阳卫拥之功,封武城县开国公。幼侍孝明帝于禁内,深受亲信。孝昌二年(526),进封
见“朝克图台吉”(2175页)。
1632—1660清初将领。满族,爱新觉罗氏。郑亲王※济尔哈朗次子。顺治八年(1651),封多罗简郡王,兄富尔敦卒后封世子。九年,参与议政。十一年(1654)底,授定远大将军,同贝子务达海、都统噶达浑
?—1900清末官吏。字仲薛。满洲正黄旗人。瓜尔佳氏。初以笔帖式历户部郎中、河南知府、御史。光绪二十四年(1898),反对变法维新,上疏诬劾康有为主西学、伸民权、兴党会、改制度等皆为盅惑人心之言,犯上
见“纳都”(1267页)。
即“努尔哈赤”(1262页)。
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。明洪武七年(1374)置。十四年(1381)废。永乐五年(1407),以土官后裔刘再贵招徕流散土民,复长官司,隶容美宣抚司。清初归附,仍授原职。雍正(1723—1735)年间,
见“出万山卫”(568页)。